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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前,
沈云琛才刚刚到束发之年,
便被皇上送去了边疆,
说是送到大将军元毅的手下历练历练。结果这一历练便是六年,
直到沈云琛在打败北漠国中立了大功,才得以奉召回京。而在这六年间,皇上没有下过任何召他回京一聚的诏令。
可见,皇上的确并不喜欢他们母子俩。
顾时欢回想起这些,突然生出了一股同病相怜之感。而且,
她的娘亲与沈云琛的娘亲也仙逝在同一年,前后相差不过月余。说起来,
成兴十五年真是个不详的年份,那一年,
顾时初的娘亲也走了。
顾时初的娘亲是她爹的正妻,她得唤一声“大夫人”。很小的时候,
她非常喜欢这位嫡母,因为她总是温柔地对她,从来不曾呵斥她,
就连她不懂事,
只因心里喜欢便拿走了顾时初的玉镯,
嫡母也没有生气,
反而让顾时初将镯子送给她。
倒是自己的娘亲知道了这件事后,将自己狠狠地打了一顿,
教育自己以后不能在不曾经过别人同意的情形下拿走别人的东西,
还将她拉到顾时初面前,
让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道歉,然后归还了玉镯。
稍大一些的时候,她才明白娘亲的苦衷。她不是嫡母的亲生女儿,嫡母不用花费心思教育她,只要尽力地摆出对她好的样子,赢得一个宽厚大度的美名便是了。至于她以后养成了什么坏习惯,或没了大家闺秀的教养,那也是无足轻重的。而自己的母亲,虽然对自己严苛,却是在尽力教导自己,使自己不至于长成一棵歪脖子树。
思绪飘得远了,以致于沈云琛连唤了她好几声,她才回过神来。
沈云琛已经站在了轿外,向她伸出手。
顾时欢把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掌上,借助他的力量走下了车辇。
松开手时,她留了心思看了一眼,发现沈云琛的手上果真有个细细的刀伤。看来那白色绢布上的血迹,是他割伤自己弄上去的。她的耳朵尖有点点冒红,想到那要被收藏起来的绢布竟是沈云琛的男儿血,又有些不合时宜地想笑。
此时,沈云琛冷不丁地挨过来,在她耳边轻声问:“腹疼可好些了?”
顾时欢吓了一跳,抚了抚胸口道:“没那么疼了。”倒是他带来的惊吓,让她突然绞痛了一瞬。
看着她一惊一乍的样子,沈云琛忍不住拍了拍她的头顶:“你无需紧张,进去之后一切有我。若父皇没有问到你,你便不用开口,若父皇问到你了,你如实回答他便是。”
“……嗯。”顾时欢低低地应了。
两人在太监的引领下走去正清殿,正清殿内只有皇上与皇后两人,他们坐在上方,居高临下地瞧着他们,免不得让顾时欢感到十足的压迫。
她跟随沈云琛行了儿媳之礼,唤了一声“父皇”“母后”。
皇上颔首,给两人赐了座。
皇上名唤沈顺和,其实看上去一点也不“顺和”,顾时欢从小便有些害怕这位皇上,只是没想到好巧不巧,她竟成了皇家的儿媳妇,如今只好提起心来,时刻准备应对皇上与皇后。
皇后崔清敏倒是一如她的名字,看上去高贵而清傲。她画着极为精致的妆容,虽然已有一定的年纪,然而时间沉淀下来的端庄优雅让她看上去仪态万千。崔清敏的眼睛扫过他们,却并不说话,只是静静地喝茶。
沈顺和先开口道:“琛儿在边疆待了六年,现如今回到京城,可还习惯?”
沈云琛沉声道:“回父皇,儿臣自从在京城长大,现在归家甚觉习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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